《政府采購信息發布管理辦法》已經財政部部務會議審議通過,現予公布,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。
2020-06-09第一條 為了規范政府采購行為,維護國家利益、社會公共利益和政府采購當事人的合法權益,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》(以下簡稱政府采購法)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六項規定,制定本辦法。
2020-06-09《政府采購非招標采購方式管理辦法》已經2013年10月28日財政部部務會議審議通過,現予公布,自2014年2月1日起施行。
2020-06-09為了規范政府采購當事人的采購行為,加強對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督管理,維護國家利益、社會公共利益和政府采購招標投標活動當事人的合法權益,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》(以下簡稱政府采購法)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》(以下簡稱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)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,制定本辦法。
2020-06-09黨中央有關部門,國務院各部委、各直屬機構,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,全國政協辦公廳,高法院,高檢院,各民主黨派中央,有關人民團體,各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、計劃單列市財政廳(局),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:
2020-06-09第一條 為了規范招標投標活動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》(以下簡稱招標投標法),制定本條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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